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,为人有礼,还很好心地借她脚踏车,怎么会是鬼哩?
    “我跟你说,你说的那个地方全部都是墓仔埔,没有人住在那里啦!”老板娘再度强调。“你说的脚踏车不会自己不见,一定是‘那个东西’用法术把它变不见的!还有你看,现在刚好十二点,正是‘那个’出来游玩的时间,你一定是碰到‘那个’了啦!”
    被老板娘这么绘声绘影一说,向来大胆的丁茤萸也忍不住给它发毛了起来。
    难道说,她真的……
    撞鬼啦?!
    第2章
    一望无际的墓仔埔。路的两旁都是坟墓和杂草,而她那辆抛锚的红车是附近最亮眼的颜色,看得丁茤萸腿都软了。想到她昨晚可能就坐在某一座坟墓上看夜景,她全身开始起鸡皮疙瘩。
    “天啊……”若不是双手牢牢撑着车顶,她一定会瘫软在地上。她昨晚竟然在这里赏夜景!而且还觉得这里的夜景很美!她一定是中邪了!昨晚首次尝到失眠的滋味,躺在床上滚过来、翻过去,就是睡不着,想的都是那个借她脚踏车的男人到底是人还是鬼?她的个性虽然懒散,却有个要不得的缺点——心里容不下问号。只要是让她在意的事,她都要弄个清楚明白不可,否则她会一直想、一直想,想到失眠。为了让自己今后能睡个好觉,一大早八点不到,打电话给拖车公司后,她便再度搭出租车来到抛锚的地方一探究竟,结果却更让她头昏脑胀。
    老板娘说得没错,这里真的只有坟墓,而且是一大片墓仔埔!
    虽然是大白天,还是给人阴森森的感觉,看得她全身发毛。
    被一大片坟墓包围耶!
    我的老天啊……
    “……丁小姐,你还要看多久?”出租车司机的头忍不住探出车窗催人。他只想赶快走人,这里好吓人哪,虽然有美女相陪,还是很可怕。
    一大片墓仔埔耶!
    “我……”她也想赶快走人,可是心中最大的疑惑还没解开,她可不想再失眠。“咦?前面有人来了!”
    她远远看到一个黑影慢慢接近,等到黑影进入视力范围之内,她发现竟又是一个骑脚踏车的人!
    “怎么这里的人都骑脚踏车啊?”她忍不住纳闷地嘟嚷。“昨晚那个‘人’,还有今天这个也是……咦?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?”
    随着脚踏车越来越接近,她越看骑士越觉得有可能是昨晚那个借她车子的人。
    “喂!”她再度站到路中央挥着双手,管他是不是昨晚那个人,先拦了再说。
    唧……
    熟悉的场景再度上演,只是背景由夜晚换到白天。
    丁茤萸的双眼一直瞪着眼前戴着眼镜的陌生男人,却看不出个所以然。
    这个男人脸蛋白皙,长相算是斯文,但是戴了一副土土的黑框眼镜,完全比她高满多的,除此之外,她只记得他的声音。
    昨晚的光线太暗,没看清那个借她车的男人的长相,只记得他有双长腿,而且比她高满多的,除此之外,她只记得他的声音。
    “你是不是昨晚借我脚踏车的那个人?”她单刀直入地问。
    “原来是你。”纪可法纳闷的表情转为了然,难怪会有熟悉的感觉,原来刚才的桥段在昨夜就上演过了。
    “果然是你!”一听到熟悉的声音,她立即兴奋地跳到他的车旁,完全不见平常的慢条斯理。
    他的音质低沉,说起话来不疾不徐,让人听了心也跟着平静,也让她一听就记在心里。
    他是人,不是鬼!
    她昨晚没有撞鬼,喔……耶!今晚可以好好睡一觉了!
    纪可法冷眼看着眼前这个又叫又跳,只差没翻跟斗的怪女人,再看看停在一旁的车辆,除了昨晚那辆抛锚的红车之外,又多了一辆出租车。
    “你又要借车?”这辆出租车也抛锚了?
    “你昨晚将车牵走,为什么没跟我说一声?”她当作没听到他的乌鸦嘴,娇声娇气地抱怨。害她以为自己撞鬼哩!
    “我骑走自己的车,为什么还要跟你说一声?”他一脸莫名其妙。
    “你没跟我说一声,害我以为你的车子被偷了,担心了一整晚呢!”她反应很快,聪明地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说辞,绝不说出误以为自己撞鬼的丢脸事。
    “我不是跟你说过,我会去杂货店骑走吗?既然车子不见,就有可能是我骑走的,你根本不需要担心。”他很认真地反驳她的说辞。
    “你牵车的时候应该有看到我在杂货店里头吧?你可以‘顺道’跟我打声招呼啊!”他说的是没错,但一般人不是都会打声招呼吗?这是人之常情啊!
    “我又不认识你,为什么要跟你打招呼?”他的表情是完全的不解和莫名其妙。
    哇哩咧!这个人没上过小学的生活与伦理吗?
    跟人打招呼是基本礼貌,他不懂吗?
    “我以为是别人偷走你的车,当然会担心啊!”她灵活的眼珠子翻了翻,语气更加柔媚,还添加几许委屈。
    这是必杀绝招,没有一个男人不手到擒来。
    “我借你车子的时候又没有要你负保管之责,就算被偷,也不是你的责任。”他心中自有一把尺,是非对错区分得很清楚。
    这个男人很不一样喔!她不禁上下打量他好几眼。
    他个子高高瘦瘦的,很有模特儿的体格,斯文端正的脸上戴着土土的黑框眼镜,透过厚厚的镜片,依然可以看出他的眼睛黑亮有神。中规中矩的发型,看起来非常古板。身上穿着米色休闲外套和牛仔裤,很有学生气息。
    虽说人不可貌相,但以她“阅人无数”的犀利眼光,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耿直的人,一脸正气,只差没写个“正”字在脸上。
    这种人不是道貌岸然的老学究,就是个假正经,经过她昨晚的小小测试,他应该是个正经人士。
    而且,是个脑筋呈一直线的呆头鹅,让她好气又好笑。
    在她所处的环境,虽然谈不上尔虞我诈,但也不可能跟人掏心掏肺地说实话,否则隔天可能就会上报。
    她从没见过像他这样耿直的人,虽然说话直得让人听了很刺耳,可是跟他说话却完全没有压力,不需要花脑筋去想他话里是否有其它的涵义。
    他让她觉得很自在。
    “喂,你要去哪里?”她还没说再见,他就要跨上脚踏车走人,太不给面子了吧?
    “上班。”斯文的俊脸看起来有些困扰,但仍然有问必答。
    “你……”只见他一脚踩着踏板,一副随时准备落跑的模样,看得丁茤萸眼睛开始冒火,但她强迫自己挤出一个笑容,咬着牙说道:“昨晚谢谢你的帮忙,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!”
    “我说过那只是举手之劳,你不需要放在心上。”
    语气有淡淡的无奈,听得她火气又往上冒。
    他的反应总会让自己有种错觉——她不是花容月貌,而是长满天花!
    偏他越想逃,她竟越不想放手。
    她早就对那些阿谀奉承的人烦了、腻了,而他,则是唯一不受她吸引的人,无形中激起了她的征服欲望。
    她第一次想要征服男人!
    “我有恩必报,不想欠人情。”她的理由冠冕堂皇,光明正大得很。
    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语气是完全的无奈和容忍。
    “我请你吃一顿饭,就算偿还你的借车之恩。”他不让她请,她偏要请。事到如今,这已经是颜面之争。
    纪可法端正的脸看了看她一脸势在必得的表情,最后终于点头。
    “……好吧。”
    跟她吃顿饭像要他的命一样,她有这么让人“难以下咽”吗?
    若不是对自己的美貌深具信心,光看他的反应,她一定会以为自己丑到不行。
    这个人哪,绝对有杀人于无形的能耐。
    “你什么时候有空?”声音是从牙缝中迸出来的。